公告日期:2026-04-27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99 号文《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7,087.5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0 元。截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止,本公
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087.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4,687,500.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2,907,394.3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1,780,105.6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8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59,279.2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76,261.89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
集资金余额为 70,916.1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扣除手续费等净收益 12,221.84 万元,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69,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4,137.9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11月1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募集资金存放的银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已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聚赫新材(淮
安)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70078801200002884)。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川扬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643600004146)。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和东吴证
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018795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聚赫新材(淮
安)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2401040068196)。
2023 年 5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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