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7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87.65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7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所有激励对象
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20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将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7日,在公示的时限内,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7、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6,500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合计11.9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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