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45:22 股吧网页版
隆扬电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孙琪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孙琪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琪华,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会计师。2018年10月至2022年8月担任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地方综合性大学分会副会长、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1983年8月至2024年2月历任苏州大学财务处科长、副处长、处长、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退休;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次数(现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会次数 /通讯方式)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孙琪华 9 9 0 0 否 3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共计参加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计参加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
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