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9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875,000 股,并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83,5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216,276,51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67,223,4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3,651,5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88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为 10,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的 3.661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822,0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0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为 2,4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9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2户,为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及昆山群展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隆扬国际、间接控股股东鼎炫控股承诺:
(1)锁定期承诺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①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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