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2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5年8月4日至2026年2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进行了登记,并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 2 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其
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钟宜国先生、徐世峰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在自查期间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钟宜国先生、徐世峰先生二人并非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前述交易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前,且系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及 202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关
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备案。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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