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经纬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使用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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