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从业人员 6,000 人左右,其中合伙人 244 名,
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400 名。致
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1,427.4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10,326.95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40.27 万元。2024 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审计收费总额 38,558.97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致同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致同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关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事项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相关治理层人员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职能,对致同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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