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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17:05:44 股吧网页版
经纬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5,157,08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1.93%,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5 名,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
并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总股本由 45,000,000 股变更为 60,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数量为 28,806,58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8.0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1,193,42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1.99%。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股份
数量为 25,157,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93%,该部分股份将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5 名。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5 名,分别为叶肖华、谢晴、杭州一晟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晟投资”)、杭州点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点力投资”)、杭州定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晟投资”)。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承诺主体 诺 承诺内容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肖华承诺

①经纬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经纬股份股份,也不由经纬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因经纬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经纬股份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限 ②本人在担任经纬股份董事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经纬股份股份
售 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经纬股份的董事,在任职期
安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经纬股份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经纬股份股份。此外,在买入经纬股份股份后六个
排、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经纬股份所有。

叶 肖 华 ; 自 ③本人在经纬股份股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的经纬股份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谢 晴 ; 杭 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经纬股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经纬股份股
州一晟投 愿

资管理合 锁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伙 企 业 本人在经纬股份股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的经纬股份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定 月。上述发行价指经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经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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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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