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3 18:25:16 股吧网页版
卡莱特: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33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 项。同时,与之配套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亦一并终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5 日为授予日,以 57.08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 1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背景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战略规划等,并结合激励对象意愿,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95.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在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后一并终止。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剩余已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