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34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14:30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接到公司持股 1%以上股东周锦志先生以书
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议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锦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33,56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14%,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除增加审议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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