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卡莱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沟通和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并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根据 2025 年监管新规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负责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定位是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提供合理保障,同时助力提升经营效能、赋能发展战略落地。经全面评估验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已实现全业务链条关键环节的全覆盖,具备对各类重大风险的有效防控能力;需特别说明的是,内部控制受固有局限性制约,仅能为上述目标达成提供合理保证,后续公司将持续追踪内外部环境变化,动态迭代优化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其始终适配企业发展需求。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覆盖公司本部及全部全资子公司,无主体遗漏;评价内容涵盖公司层面及各业务流程层面的关键控制点,公司层面聚焦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信息技术一般控制等核心领域,业务层面覆盖财务、采购、营销、研发等全链条关键流程;评价范围全面纳入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涵盖资金管控、生产运营、资产管理等关键板块,不存在重大遗漏,可客观反映公司内控整体运行有效性。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依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开展全流程核查,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各业务板块内控流程均得到有效执行,可充分防范各类非财务类重大风险。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起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正式发出之日止,未出现任何可能改变本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重大影响因素,本次评价结论持续具备有效性。
五、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情况
(一)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策等职权,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决议合法合规、结果真实有效。
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统筹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重大经营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聘任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保障决策科学性与信息披露规范性;同时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为董事会战略制定、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与建议。
高级管理层作为经营执行机构,落实董事会决议,组织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聚焦财务监督、内控有效性评估等核心职责,规范履职程序。
各层级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环节明确职责权限与履职义务,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与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治理格局。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负责具体承担对公司各业务环节的日常监督职责并且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协调内部控制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内部控制程序
为保障经营管理活动规范有序开展,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公司建立了覆盖全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程序体系,重点围绕以下核心环节构建管控机制,确保内控设计有效、执行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1、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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