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昱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昱熙,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
南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市容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北鼎股份独立董事,汉维科技独立董事,柏星龙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教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
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5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
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出席了 4 次股东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 年度未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在 2026 年度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
审查相关事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要求,积极履行
委员职责,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
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治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召开会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议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监管规则以及《公
刘昱熙、张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司章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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