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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22:53 股吧网页版
卡莱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6-015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
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
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
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
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
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
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
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
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
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
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
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无会计报表项

目影响。

2、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
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
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无会计报表项
目影响。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和“解释 19 号文”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和“解释19 号文”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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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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