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汇成真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在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 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本次委托理财拟投资的产品可能含中高风险品种,存在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投资亏损或本金损失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委托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具体实施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需得到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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