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绍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9月5日起,本人担任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江绍基,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87年7月至2024年12月,历任中山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5年1月至今,任中山大学荣休教授;2014年12月至2021年3月17日,担任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担任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担任汇成真空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2次,股东会1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
有效。本人对任期内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
本人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8天。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等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专业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
制度及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为公司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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