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数量:17.16元/股,2,039,627股-4,079,254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数量:14.25元/股,2,456,140股-4,912,280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数量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17.16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75,80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160%(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02,888,000股),最高成交价为12.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150,657.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与金融机构签订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200,519,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51,92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242,991,85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四、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调整情况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7.16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25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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