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仁信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 号)核准,仁信新材本次公开发行 3,623.00 万股新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6,661.6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933.37 万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8,728.27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23GZAA3B0134”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建设期间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年产 18 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26,366.92 16,200.00 24 个月
2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37,023.28 37,023.28 24 个月
3 聚苯乙烯 1 号和 2 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3,639.69 3,639.69 12 个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7.83 6,007.83 18 个月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9,000.48 万元投入上述项
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3,489.97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 收入)。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7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 7,750.00 万元转入公司日常经营的一般账户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 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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