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或“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公司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23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准备工作,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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