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8:32:25 股吧网页版
仁信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投资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建设期间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26,366.92 16,200.00 24个月

2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37,023.28 37,023.28 24个月

3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3,639.69 3,639.69 12个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7.83 6,007.83 18个月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000.48万元投入上述项目,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489.9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 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假设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 3.0%测算,本 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300 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