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华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2025 年 9 月,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
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华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国金证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顾东伟、孟凡非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宏景科技
股票代码 301396.SZ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53,517,547 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欧阳华
董事会秘书 张铁舰
联系电话 020-32211688
电子信箱 investor@gloryview.com
三、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5 号)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075 号)同意,发行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84.49 万股;发行人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40.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6,765,837.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9,589,223.6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7,176,613.3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0590495 号)。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发行人原聘请华兴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原保荐机构华兴证券进行了尽职调查,编
制了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原保荐机构华兴证券、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监管机构的意见进行答复,最终完成对发行人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国金证券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以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督导发行人及其主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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