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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22:06 股吧网页版
宏景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敏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敏才作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内的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主要工作履历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敏才,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主要工作履历为:,2012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历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会
计学专业讲师、副教授;2020 年 7 月至今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24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司报告期末,本人未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本人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
议期间参与议案的讨论,在和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独立、谨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会次数 数 出席次数 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李敏才 13 2 11 0 0 否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5 次股东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相应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促进核心团队建设。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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