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6 年 4 月修订) 删除[ZL]: 5
删除[ZL]: 8
目 录
目 录......2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五章 董事会......2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5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7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53
第九章 劳动人事管理......5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58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58
第十三章 附则......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618
097617B。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844,900 股,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lory View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 号,邮政编码 51066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4,924,565 元。 设置格式[A]: 字体: 小四, 非加粗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删除[A]: 153,517,547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争创行业龙头,取得显著
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股东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通用机械
设备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各种交通信号灯及系统安装;电子、通信
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五金零售;陶瓷装饰材料零售;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服务;地理信息加工处理;通信工程设计服务;仪器仪表批发;建筑物排水系统
安装服务;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广播系统工程服务;
机械工程设计服务;水处理安装服务;隔声工程服务;通信系统工程服务;数据
处理和存储服务;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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