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因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由1,103,490 股减少至873,49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
本 119,942,26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 873,490 股后的股本 119,068,776 股,
即本次权益分派将以此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8.00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95,255,020.8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合计转增35,720,63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5,662,898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 股现金红利、每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
红总额÷总股本×10 股=95,255,020.80 元/119,942,266 股×10 股=7.941739 元,即每股现金
红利为0.7941739 元;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总
股本×10 股=35,720,632 股/119,942,266 股×10 股=2.978152 股,即每股转增股数为
0.2978152 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7941739)/(1+0.2978152)。
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2025 年5 月22 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8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如在本次利润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登记完成,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230,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由1,103,490 股减少至873,490 股。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942,26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873,490股后的股本119,068,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8.0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95,255,020.8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35,720,632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5,662,898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119,942,26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873,490 股后为 119,068,776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7.2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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