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溯联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事实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27元,共计募集资金133,228.2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981.6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2,246.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815.0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431.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1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6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 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3年12月12日,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分别和子公司重庆溯联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庆溯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江北支行 111683459444 113,647,317.79超募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补流动资金及超募
江北支行 123903435510808 682.68资金
重庆溯联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胶股份有限 123903435510609 1,854,212.27超募资金
江北支行
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6530000010120100851235 256,168.87超募资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营业部 8111201012500620861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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