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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4 18:44:40 股吧网页版
英特科技: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以2025年年末总股本185,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 利1.1000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0,352,2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02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000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146 方真健

2 00*****881 王光明

3 08*****209 安吉英睿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方真健先生,公司股东王光明先生、安吉英睿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减持意向的承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 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裘尔侃、陈铭

咨询电话:0572-5321899

传真电话:0572-5321568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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