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真健先生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浙江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95,915,4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16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215,4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68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2人,代表股份215,425股,占公司总股份0.16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215,425股,占公司总股份0.168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899,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1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3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2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899,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1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3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2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899,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4%;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1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9,4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91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15,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2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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