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月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所担任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金月华,女,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政治经济学专业。1999年9月至2005年9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讲师;2002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党总支副书记;2005年9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5月至2023年5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2023年5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处处长;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 席 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 会 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 会 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9 1 8 0 0 否 3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积极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
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5 5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2025年度严格遵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履行各项职责。会议期间,重点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建设、定期报告编制等重要事项,严格把关程序合规性与内容真实性,保障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开展。
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听取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汇报,以审慎客观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成效,切实开展内控监督与审计工作督导检查,推动内控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同时,主动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保障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与充分研讨,确保审计委员会专业监督职能有效发挥,为公司规范治理与持续健康运营提供坚实支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程出席任期内全部会议,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等重大议题,开展了全面、严谨的审查,确保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立足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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