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俊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俊明,男,中国国籍,1956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1982年3月至1990年9月,任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助教、讲师;1994年5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原热能工程系)博士后、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 席 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 会 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 会 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9 0 9 0 0 否 3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会3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形。会前,本人主动了解会议议题、全面获取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内容,细致
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整体运行情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沟通、充分研讨,以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始终以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切实保障决策的公允性与合理性,全力维护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严格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决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人对任期内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2 2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修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共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期间,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事项进行审慎审查与专业研判,先后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拟聘任首席运营官的议案》,对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履职经验等核心要素进行全面核查与评估,确保选聘程序合规、人选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优化核心管理团队提供有力支撑,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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