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8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42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十章 公司的党组织建设......46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7
第十二章 附则......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安徽省华仁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合肥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100730002825G。
第三条 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1 万股,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
中文全称: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Anhui Huaren Health Pharmaceut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上海路 18 号。
邮政编码:23004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规定执
行。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质量第一,诚信为本。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
经营;消毒器械销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
(不含危险货物);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母
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化妆品批
发;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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