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亮)
本人作为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亮,南京审计学院审计学学士,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审计助理经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审计助理经理,江苏证监局公司监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江苏证监局稽查二处副主任科员。现任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4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特说明如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会4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报告期内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式出席次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数 席会议
7 0 7 0 0 否 4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因此,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本人共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方往来情况、商誉减值、重要经营事项等,沟通和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共参加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恪尽职守,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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