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若军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
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A栋17楼会议室。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代表股份42,558,57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3.24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6,713,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7.30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5,845,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4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表股份5,845,60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4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5,845,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940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85,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5%;反
对7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弃权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2,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15%;反对7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提案2.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85,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5%;反
对7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弃权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2,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15%;反对7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提案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49,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
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500股(其
中,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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