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8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 号安培龙智能传感
器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励计划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
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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