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8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
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是邬若军、黎莉、
周炫宏、孟春、蒋宏华、曾子轩)。会议由邬若军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
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印章管理办法》相应废止。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内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和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暨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精简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
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与治理结构优化目标,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并对公司内部涉
及监事会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此外,为与现行政策法规保持一致,公司拟新增
部分制度。
本议案需逐项审议,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
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将其名称修改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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