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9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若军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
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41,278,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1.94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713,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7.30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4,565,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63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股份4,565,44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4,565,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639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07,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9%;反
对70,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6%;弃权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4,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29%;反对70,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了议案2.00项下各项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2.0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06,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7%;反
对70,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6%;弃权1,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45%;反对70,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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