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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7 17:06:03 股吧网页版
安培龙: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若军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
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9人,代表股份45,638,91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6.38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7,495,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8.1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5人,代表股份8,143,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27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7人,代表股份8,925,94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82,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795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5人,代表股份8,143,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275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46,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6%;反
对87,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3%;弃权4,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4,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02%;反对87,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83%;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兴、廖敏

3.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

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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