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孟春,作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孟春:女,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拥有高级会计师证。曾任职于石河子大学、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2010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中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和股东会会议 5 次。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董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孟春 10 2 8 0 0 否 5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独立、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度,本人除对确认本人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2026 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回避表决外,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其他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5 年度,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共召开了 6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了会议,并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对上述需进行表决的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充分发挥了审核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5、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报告期内,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
制审计等进行沟通,并监督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确保公司续聘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及职业操守。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互动易、股吧等公开方式主动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注的事项,并对此与公司做深入交流,督促公司予以及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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