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 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
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A 栋 17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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