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所属部门、子公司张家港凯思半导体有限公司、张家港凯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协昌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协昌电驱动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创芯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融壹号(苏州)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三会一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2、人力资源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为引进、培养、激励人才,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等管理规范,加强员工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各种假期及加班政策,保证管理的公平性。在工资福利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工资分配制度,规范公司绩效管理工作,明确部门和个人工作目标,提高和改进工作效率,确保
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
3、资金管理
公司制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含银行承兑汇票)》,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资金科每月进行盘点,并且采取付款流程分级审批管理,款项支出层层把关;明确规定了银行预留印鉴、银行 U 盾多级管理及使用等业务程序。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和银行存款结算时应遵守的规定,严格执行对款项收付的稽核及审查。
4、采购管理
公司制订了《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规范采购业务流程,采购部负责公司物料采购业务,根据公司销售订单需求、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采购所需支付的款项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由采购人员填制付款申请流程,经授权人审核,交财务部复核后执行付款程序。采购人员按月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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