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8 栋。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 81 名,代表股份 71,305,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0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71,091,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9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214,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71 名,代表股份 4,989,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775,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214,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1,27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50%;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28%;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1,27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50%;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28%;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1,27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550%;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28%;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1,27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5%;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0%;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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