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审计委员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存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印章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与沟通管理、反舞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管理科学、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1)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对公司选举和更换董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做出决议;对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重大交易事项等进行审议批准。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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