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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莱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创立于2011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立信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2,52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9月16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1月19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2025年年报工作方案与预审情况沟通会,立信项目组向委员们汇报了2025年年报工作方案与预审情况,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沟通会议,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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