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长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聘任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聘任关联方吴玉堂先生、王国力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其任职期间,吴玉堂先生在公司领取的年度薪酬不超过人民币 66 万元;王国力先生在公司领取的年度薪酬不超过人民币 71 万元。
吴玉堂先生是公司股东,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离任未满 12 个月),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18.7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敏、黄胜弟的一致行动人;王国力先生是公司股东,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离任未满 12 个月),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0.47%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吴玉堂先生、王国力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本次聘任其为公司高级顾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自然人吴玉堂的基本情况
吴玉堂先生是公司股东,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18.7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敏、黄胜弟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履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吴玉堂,男,196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
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2002 年 5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南京波长电子有限公
司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南京波长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
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爱丁堡(南京)光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南京波长精密光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1 月
至今,历任南京鼎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2008年12月至2026年 5 月 11 日,任波长光电董事、总经理。
经核查,吴玉堂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自然人王国力的基本情况
王国力先生是公司股东,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离任未满12 个月),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0.47%股份,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履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王国力,男,1965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春
理工大学光学仪器系。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1 月,就职于南京波长光学技术
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光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12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波长光电董事会秘书;2024 年 2 月至今担任爱丁堡
(南京)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任波长光电董事、副总经理。
经核查,王国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参照吴玉堂先生、王国力先生原岗位薪酬情况,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其岗位价值、职责范围、市场薪酬水平、个人能力及考核结果确定,具体为:
(一)吴玉堂担任公司高级顾问期间的年度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6 万元;
(二)王国力担任公司高级顾问期间的年度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1 万元。
最终公司将结合吴玉堂、王国力的年度考核结果统筹核算其全年实际发放薪酬。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给予报销。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6年5月11日与吴玉堂先生、王国力先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高级顾问聘任合同》,合同自聘任事项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双方
甲方: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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