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毛磊)
本人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忠实、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毛磊,196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 年 7 月至今,历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技术总监、联席董事长;2008 年 12 月至今,历任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伏尔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经自查,我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和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独立性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存在投 是否连续 出席股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缺席董事 “反对”“弃 两次未亲 东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权”票的情 自参加董 数
况 事会会议
7 1 6 0 0 否 否 5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或线上参会方式亲自出
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我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研读、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针对议案内容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以自身光学专业知识和光学行业工作管理经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提出合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2025 年度,在我参加的历次董事会中,对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弃权”票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 5 次股东会。我秉持勤
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认真审阅,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履职情况
议次数
召集并主持了会议,经过对两
提名委员会 1 2025 年 8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 位拟聘任副总经理的履历、教
月 5 日 人员的议案》 育背景、任职资格等的核查,
同意该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与战略委员会委员们对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1 2025 年 4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25 年的工作计划进行探讨,
月 13 日 案》 对该议案投同意票。
薪酬与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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