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8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上次股东
大会授权额度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6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8 日。
同时,因公司近期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期审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已无法满足需求,公司拟新增加 13,000.00 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6 年 10 月 18 日。在前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2 号),公司已完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93.00 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38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6.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9,122.0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5,874.29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3〕44177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1,856.28 万元用于“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以及“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项目”,超募资金金额为44,018.01 万元。
2024 年 7 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波长光学研究
院建设项目”名称调整为“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
7,474.09 万元增加至 18,633.26 万元,对于增加的差额 11,159.17 万元部分使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入。2024 年 10 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新增加了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实施主体。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调整后,公司尚未确认投向的超募资金净额为 6,858.84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融资项 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来源
目 净额 净额
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 募集资金(不含
(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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