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季学庆)
本人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地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季学庆,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就职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副总裁。现任南京苏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桥麦互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福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副理事长,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将独立性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存在投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反对”“弃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权”票的情况 事会会议 数
7 1 6 0 0 否 否 5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或线上参会方式亲自出
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我都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针对审议事项存在的疑问或关注点,与董事会、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探讨、交流,慎重行使表决权、独立决策,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 5 次股东会。本人从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审阅股东会审议议案,确认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要求,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2025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表决
情况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薪酬与考核委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 2024 年度
员会2025年第 2025 年 4 月 13 日 薪酬的确认及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同意
一次会议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2025 年 8 月 5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会议
审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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