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长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波长光电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2 号)核准,公司 2023 年 8 月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93.00 万股,发行价为 2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6.34 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122.0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874.29 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1,856.28 万元用于“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以及“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项目”,超募资金金额为 44,018.01 万元。
该募集资金到账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出具报告编号:天
职业字〔2023〕4417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核查意见
融资 募集资金净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资金来源
项目 额(万元) 额(万元) 金净额(万元)
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 12,988.78 12,988.78 募集资金(不
首次 目(已结项) 含超募资金)
公开 75,874.29 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 11,393.41 11,393.41 募集资金(不
发行 生产项目(已结项) 含超募资金)
股票 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 募集资金(含
建设项目 18,633.26 18,633.26 超募资金)
合计 - 43,015.45 43,015.45
三、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历次调整情况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的议案》,同意增加“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并将项目名称调整为“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 7,474.09 万元增
加至 18,633.26 万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为 8,792.58 万元,占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 47.19%,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项目土建工程验收进度晚于预期,导致项目内部装修尚未开始投入;同时,项目实际付款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存在周期性差异,部分工程款、尾款、质保金等款项根据募投项目合同约定滞后支付。
基于上述原因,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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