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公司规范运作,稳定推动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
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经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工作稳健有序。2025 年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 4.65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1.71%,其中,境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70 亿元,同比增长 28.19%。
激光光学领域收入 2.84 亿元,同比增长 5.92%,红外光学领域收入 1.43 亿元,
同比增长 38.02%,消费级光学领域收入 2,017.86 万元,同比增长 71.99%。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549.13 万元,同比下降了 3.97%。营业收入增加,但净利润下降,原因主要为人员工资、资产折旧与摊销、咨询服务费以及新业务领域产品推广费用较上期有所增加,同时,公司自有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较上期有所减少,导致本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含投资收益)增加1,979.77 万元。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程度高、品种多的特点,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及生产的便捷,公司会定期进行生产备货,并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跌价准备,本期存货根据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情况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771.78 万元。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共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及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2025 年 2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五次会议 月 26 日
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2025 年 4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六次会议 月 11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2025 年 4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 年薪酬方案
七次会议 月 23 日
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
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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