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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0 18:06:43 股吧网页版
世纪恒通: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6-034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世纪恒通”或“发 行人”)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共 2 户,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杨兴海先生及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兴荣先生。本次合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为 36,2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297%,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6.6667 万股,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
为 98,666,667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3,395,09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 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75,271,56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 76.29%。

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271,568 股上市流
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7,760,000 股上
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98,666,66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为 37,345,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8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1,321,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2.1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2 户,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杨兴海先生及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兴荣先生,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 作出的各项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 承诺内容

类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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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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