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6-032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5 月 19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4 人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3.66 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06 元/股
5、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6 年 5 月 19 日作为授予日,向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6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06 元/股。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一)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公司已从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4 人,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3.6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5%。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以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40%
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解除限售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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