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长远战略发展,使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一致化,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所实施的考核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评价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绩效,确定公司按照激励计划所授出权益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保障公司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
本办法所实施的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坚持为激励计划配套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本办法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
员会”)的考核安排负责具体实施对个人的绩效考核。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本办法及薪酬委员会的考核安排负责具体实施对公司的业绩考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对考核数据和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向薪酬委员会报告考核结果,接受薪酬委员会关于考核结果的质询。
薪酬委员会主持考核程序,向董事会报告考核结果。
董事会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目标:净利润(A )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2026 年 5000 万元 4000 万元
2027 年 5500 万元 4400 万元
2028 年 6000 万元 4800 万元
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A≥Am X=100%
An≤A<Am X=A/Am×100%
A<An X=0%
注:1、上述考核指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进行考核。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绩优”、“胜任”和“欠佳”三个等级,届时根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年度的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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